省高级法院与省检察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22.06.2018  01:52













        6月13日,法检两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省高级法院院长陈明国、省检察院检察长訚柏、两院党组成员和专委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刑事、民商事、行政、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再审审查等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检察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交流,就加强两院司法活动中法律监督方面形成了意见建议。

        訚柏检察长指出,一要促进沟通联系的常态化,构建与时俱进的两院新型关系。法官检察官都是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两院要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而不是损友。要加强监督配合,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全力化解矛盾,实现双赢共赢多赢。二要始终聚焦重点联系领域,提升联席工作实效。要加强办理重案、要案等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加强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及合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院有不可取代的司法作用。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的探讨和交流,司法改革方面两院均取得了许多可圈可点的成绩,下一步在落实法官检察官待遇衔接方面,要做到及时沟通,共同探讨与协调。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待遇落差较大,要在职级待遇落实上多关心,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提升职业尊崇感和自豪感。三要积极落实好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双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的问题、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商讨,达成工作共识,增强两院在民事、刑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协调主动性,力争做出两院特色。

        陈明国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从三个层面谈了体会和认识,他强调,法检两院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有效促进工作开展,形成司法合力。一是加强感情认同。要加强法检两院在感情上的认同,法检两家同属于司法部门,是司法体制的共同体,地位是相同的。工作上是紧密相连的,从法律上来讲是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关系。同时,法检两院也是命运共同体,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当中,存在许多共性的问题和需要共同面对解决的问题,两家要互相包容理解支持,真诚相待,要换位思考,工作当中面临的许多情况和问题才好处理和解决。二是加强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实施法律监督对于推动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刑事审判方面,对于起诉、抗诉、出庭、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职务犯罪、重大敏感案件等要积极沟通协调,形成两院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民事抗诉方面,法院应全力配合检察机关改革,建立完善执行监督机制,重视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的检察建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执行效率。减刑假释方面,按照两高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建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提高司法人员工作效率,加强两院之间相互配合及监督制约;在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方面,共同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打造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叫得响的精品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加强工作协调。要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庭前证据交换、证据规则的统一、证人出庭等。要继续推进员额制后续工作,在法官待遇兑现、员额制退出、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建立、内设机构改革等方面积极作为。要推动省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在经费、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干部职级待遇及干部交流使用等方面,要加强工作上的协同配合,建立工作中的相互配合机制。要推开院长、检察长列席检察、审判委员会并形成机制。要加强法检两院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做好数据接入,保障网上办案系统、电子卷宗有效对接。要做好重大敏感案件、职务犯罪等案件的舆情引导,争取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