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法院:运用双语开展巡回审判 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

17.07.2014  13:24

        近日,泽库县人民法院组织立案、审判、执行10余名办案人员赴麦秀镇巡回办案并现场进行了牧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发放藏汉双语制作《诉讼指南》资料等法律宣传册、单等700余份。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转变工作方式,形成长效的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深入村社现场办案,受到牧民群众的好评。

        为了开好此次巡回审判,办案人员提前与镇政府和县畜牧水利局有关领导协商沟通,目的是能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最佳效果,参加人员确定后通知该镇有关镇干部以及全镇各村、社书记、村长,参加庭审活动牧民群众达到上百人。上午十点半将法庭开在草原上,正式开庭后审判人员使用藏汉双语,通过法庭审理程序在庭审小结中法官应用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明被告拖欠原告为其贷款垫付自筹款的行为损害了原告泽库县畜牧水利局和国家的利益,也破坏和阻碍了国家对实施游牧民定居点建设是为牧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改变生产方式,拓展增收渠道,提高生活水平惠民政策的行为。庭审查明被告已实际使用两套A户型游牧定居房达一年多,原告为其贷款垫资新建定居房还承担贷款利息损失也达一年多。被告的这种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不履行给付151000元自筹款义务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在办案法官讲明法理法规后,在法庭调解阶段被告主动承认错误,表示只要原告能够原谅,被告尽快交齐应该缴纳的自筹款及利息。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的方式解决了政府非常棘手的问题,为泽库县政府今后能够顺利实施包括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其他各种建设扫清了障碍,通过庭审也不难发现牧民群众是在不懂法,不清楚国家政策的情况下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只要讲清讲明法律法规,牧民群众是会接受的。通过庭审让在座的参与庭审的各村社书记、社长等接受了一次法律政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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