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安排创建工作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

23.08.2016  19:05

今年海东市确定62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其中,各县(区)项目47个,资金708万元,市直相关单位项目15个,资金292万元。

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以“八进”活动为重点,侧重于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寺院、社区及工作薄弱环节倾斜。项目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文体活动、创建工作档案整理、示范点陈列室(荣誉室)建设、寺院环境整治、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等方面,涵盖面广,针对性强,充分发挥了创建专项补助资金拾遗补缺作用。
      海东市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工作中,按照“抓项目、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的“造血”功能。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创建工作专项补助资金2405万元,强化了全市基层群众的物质基础和硬件建设,丰富了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对改善民生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