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首次审理涉毒案件官方微博同步直播

10.07.2015  10:41

  青海新闻网讯 7月1日,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并当庭宣判。这是海北中院近年来审结的首起涉毒案件,海北中院官方微博同步对庭审过程图文直播。

  被告人赵某某早期因犯盗窃罪,曾被祁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4年8月,他又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依法逮捕。经祁连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被告人赵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赵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7月1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祁连县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赵某某长期向祁连县吸毒人员虎某某、羊某某、汤某某、马某某等人贩卖毒品, 2014年8月2日,祁连县公安局刑警队得知上诉人赵某某于当日从甘肃省张掖市购买毒品后运往祁连县贩卖,随即在祁连县峨堡镇检查站设卡围堵。中午时分,赵某某携带毒品,驾车与虎某某从甘肃省张掖市返回祁连县,14时许,赵某某驾车行至祁连县峨堡检查站时,公安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赵某某仍然驾车继续向前行驶,后公安民警鸣枪示警,赵某某仍然驾车继续行驶,撞在检查站护栏后停车,赵某某被抓获。经搜查,警方从驾驶员座椅左侧夹缝中搜出一包用卫生纸和塑料袋包裹的白色固体状物品,经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该白色固体状物品有海洛因成分,净重20.417克。赵某某在庭审中辩称不知道车上有毒品。而本案中多名吸毒人员出庭作证指认,曾多次从赵某某手中购买过毒品,且有证据充分证明赵某某购买毒品、运输毒品目的是为了贩卖,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