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海南州上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24.06.2014  12: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州县农牧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畜牧业发展主方向,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动物防疫工作,今年以来,海南州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是春季防疫工作进度快密度高。共调运口蹄疫、禽流感及地方性动物疫病疫苗2808.16万毫升,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免疫758.76万头只次,其中口蹄疫734.23万头只、禽流感16.55万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99万头、猪瘟3.99万头,免疫密度均达100%。完成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免疫1330.27万头只次,其中鸡新城疫12.58万羽、牛出败70万头、羊四联439.35万只、大肠杆菌154.3万只、羊痘497.96万只、羊黑疫58.55万只,猪三联3.31万头、仔猪副伤寒1.42万头、炭疽92.8万头。防治内外寄生虫687.3万头只次。二是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动物检疫6.62万头只。其中产地检疫3.3001万头只,屠宰检疫3.3193万头只。检出和无害化处理病害肉0.049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三是开展仔猪、雏鸡私自调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实行“事先备案、入境检验”、“谁审批,谁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监管和未经审批擅自引进动物的行为,加大“查、堵、处”力度,开展专项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仔猪950头,雏鸡3500羽,未发现私自调运等违规行为。四是开展动物检疫A级申报点和电子出证点建设。到5月底,全州共申报A级申报点24个,电子出证点17个。五是推进兽药行业GSP认证。对未提出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的兽药经营企业、单位或个体,书面告知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注销并收回其原《兽药经营许可证》,及时通报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库存的兽药产品种类和数量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跟踪监控,规范了兽药市场。截至目前,海南州已有31家兽药经营单位(包括乡镇兽医站门诊部)通过兽药GSP质量认定,领取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六是加强兽医实验室考核认证工作。贵南、贵德、共和3个县级兽医实验室通过了规范性实验室考核验收,并开展了实验室检测比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诊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