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出台国家公职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将被问责

14.01.2016  10:46

   1月6日,记者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宣传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海西州研究制定了《海西州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治庸问责力度,强化机关服务效能,提高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现象,促进各级干部职工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创优海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海西州委、海西州人民政府结合海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界定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具体情形和表现行为,给公职人员戴上“金箍”。不作为的主要表现是不制止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或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不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要情况,不受理处理精准扶贫、投资环境等涉及群众和投资者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或诉求,不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擅离职守、无故失联、贻误工作,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出现重大问题,不提供或不准确提供业务指导、不告知当事人办理途径等行为;慢作为的主要表现是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突发性事件、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赶赴现场处理,对涉及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含糊不予以答复、拖延怠慢、故意推诿,对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协商并积极配合办理,在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征地、环评等服务环节拖延怠慢影响项目建设进程等行为;乱作为的主要表现是不按规定程序民主决策,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破坏投资环境、影响发展大局,滥用职权、违规施政、玩忽职守,瞒报谎报突发事件、责任事故、疫情灾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待群众态度生硬、谩骂殴打、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索取私利,违规批准干部职工离岗退养、离岗创业、停薪留职、长期请假,损害公共利益、侵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指使、教唆或挑拨他人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