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的通知

09.03.2016  18:31

 

 

 

 

 

 

 

 


公厅消发〔2016〕1号

 


关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及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执业流程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按以下流程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负责。

(一)业务受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设置业务受理窗口,并在窗口醒目位置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执业守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提供办事指南等材料。

(二)签订合同。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不得减少应有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不得转包、分包服务项目。其中,收费应充分结合消防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开展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等要求开展检测、维修、保养、评估,其中,保养应当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附件2)、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附件4),检测应填写《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附件3)。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施工企业为其施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前的消防设施检测意见,不得作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合格证明文件。

(四)出具结论。 项目服务结束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出具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印章的书面结论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维修、保养后,应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灭火器上公示提供服务的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维修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5日内,应将出具的书面结论性报告报辖区公安消防支(大)队备案,其中,三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按维修服务对象辖区分别汇总填写《灭火器维修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月5日前报辖区公安消防支(大)队备案。

(五)建立档案。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逐一建立服务档案,完善设备管理档案。其中,火灾高位单位安全评估档案保管期限为长期,灭火器维修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20年;设备管理档案应包括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维修和计量检定记录等内容。

二、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体系,具备条件的,可委托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一)加强人员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取得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消防员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服务项目,逐一明确到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灭火器维修人员应认真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准确掌握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执业的工艺、流程等内容。上述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一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执业,发生离退等变化的,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省公安厅消防局备案。

(二)加强设备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评估软件运行正常;依法需要计量检定、校准的设备,应按时进行计量检定、校准。

(三)加强质量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确保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的质量和消防安全评估的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禁出具伪造、形式合法而内容虚假及内容不符实际的书面结论报告。

三、自觉接受监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积极协助和配合辖区消防支(大)队的监管,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不得擅自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提供服务时,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指派无相应资格的执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发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对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按月汇总本单位执业情况,每月5日前将《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目录》(附件1)报送至省公安厅消防局,并将执业情况上传《青海省消防产品流向平台》。省公安厅消防局将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在线全过程进行记录监管,定期通报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情况,对问题多发、服务质量低劣的失信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纳入质量及诚信管理范畴。

 

 

 

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目录

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3.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

          4.消防技术服务报告(样式)

          5.灭火器维修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表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2016年3月3日
附件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doc
附件3: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rar
附件4:书面结论报告式样.rar
附件5:灭火器维修企业工作开展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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