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法院:爱车,被怒火烧毁

27.05.2015  17:31

        看着村里的青年人近几年都开起了小车在巷道里进进出出,家境不是很好的青年张林很是羡慕,在对妻子杨花经过多次的“开导”后,2012年1月,张林用小两口仅有的积蓄加上向亲戚朋友处借的一部分资金,购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从此,开着铮亮的小轿车不时在村里经过的张林感到很是风光。但是好景不长,两桶瞬间燃烧的柴油,却让自已的爱车在一夜之间化为一堆废铁。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张林与妻子杨花因小轿车驾驶问题发生了争执。杨花一怒之下电话告知了娘家母亲后离家出走。接到电话后,杨母叫上儿子杨明驾车前往张林家商议解决纷争,在杨明母子与张林商议期间,杨明借口外出方便之机,撬开张林院内的车房门,将事先准备好的两桶柴油泼洒在张林的轿车上返回屋内继续与张林商谈,商谈中,双方又发生了争执。商议陷入僵局后,杨明母子离开张家,杨明用打火机将已泼洒柴油的轿车点燃后驾车扬长而去,一任熊熊火焰将轿车烧毁。经西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毁的车辆价值为125800元。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杨明同意赔偿张林车辆损失10万元,并已全部付清。

          湟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与张林案发时系姻亲关系,杨明得知姐姐与张林发生纠纷后,理应通过合法途径化解双方矛盾,理智解决纠纷,但杨明为泄私愤,采用烧毁他人车辆的犯罪行为予以报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鉴于杨明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且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社会危害性较小,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处杨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