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召开第三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会议

29.12.2015  19:33

  12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金融办、青海保监局召开青海省第三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会议,全省第三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及所在地区环境保护部门、英大长安保险经纪集团有限公司、省内相关保险公司参加了会议。英大长安保险经纪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通报了全省第二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及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就推进第三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冯志刚副厅长指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这项工作,既是今年我省生态领域改革方面明确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推进依法治省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要求“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新时期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的认识,在认真总结第一、二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力争形成更加科学合理、充满活力、健康有序的绿色保险工作机制,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力量。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试点投保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试点投保企业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其开展环境污染隐患调查,充分评估环境风险。英大保险经纪公司要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专业化经营水平。参与环责险的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符合我省实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合理确定费率,认真执行承保和赔付程序,规范、优质、高效地开展保险理赔服务。试点投保企业要及时办理参保手续,主动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和保险公司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台账。   

  全省第三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涉及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水泥制造等环境污染风险41家企业。 

 

 

  召开青海省第三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会 

 

  冯志刚副厅长讲话 

 

  西宁市环保局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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