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

29.01.2016  12:10

  本报记者郭薇 通讯员曾咏发福州报道 《福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日前出台,这是福建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财力支持机制,逐步加大对农产品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方案》要求,要完善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开展大气污染程度、污染物输送规律研究,结合地理空间特征、城市空间分布,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制度。完善河长制,建立“水十条”实施情况考评、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等制度。

  此外,《方案》还提出,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的地区,同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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