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论统筹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和谐美丽青海
生态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如生态发展的双足,要使生态得到长久保护和科学发展,二者必须共同发展,不可偏废。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今年5月,我省结合省情特征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对于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推动青海“三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同“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一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让我们意识到,只有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来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地区的安定团结,我们才能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同时建设好美丽青海。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经过早期唯GDP论英雄式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承受过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的伤害,人民群众对干净水质、安全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优良生态的需求更加迫切。但我们也清楚,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生态文明建设注定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久久为功。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探索适合地方长期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绿色发展道路,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途径,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从本质上说,建设生态文明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变革,必定带来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调整。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所强调的协调发展,为我们实现后发优势提供了有利契机。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生态文明的成效作为衡量地方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判断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尺,将青海的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把生态资本转变为发展资本、以绿色产业发展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把和谐美丽青海培育成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