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7.09.2018  20:25

9月21日,青海煤监局组织海西州安监局、海北州安监局及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青海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研究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差距,查找不足,并就强化煤矿安全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各级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矿领导下井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 二是 保持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严防超能力组织生产。针对当前煤矿产销两旺、价格持续高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多等规律特点,各煤矿企业要按照9月份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改的要求,9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并形成“两清单一报告”报送青海煤监局,确保煤矿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尽早消除。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防严治煤矿超能力生产、采掘接替失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继续生产建设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 科学分析研判,超前防范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各煤矿企业要综合考虑矿井存在的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风险,结合前一阶段煤矿自查自检工作实际,形成煤矿风险清单,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多方面入手,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对各类煤矿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四是深入抓好煤矿标准化建设,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企业考核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自评自改报告,深入开展达标整改,夯实煤矿安全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