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制定出台我省首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03.06.2020  22:10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以及省委关于民间信仰工作的有关要求,西宁市湟源县在充分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湟源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25条,对民间信仰的定义、管理原则、部门职责、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文物保护、责任追究及保障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县级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空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扎紧乱造滥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口子”,栓牢民间信仰放任自流的“带子”,堵住迷信敛财的“路子”。

办法》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突出宏观上的引导管理,充分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深入挖掘民间信仰的当代文化价值,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并结合各种民间民俗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民间交流,维护社会稳定。

办法》将全县民间信仰事务纳入政府规范管理范畴,规范了民间信仰组织、制度和活动管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了民间信仰事务“县批、乡管、村负责”的责任,把牢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关”,有效防止国外势力和邪教组织渗透。

办法》通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俗而治,避免了一刀切。廓清了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明确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杜绝了打着民间信仰旗号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发生,引导广大信众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从实践层面引导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