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林贷”普惠中小林农

14.08.2017  20:03
      “我们村178户,原只有不足10%的农户获得银行贷款,去年10月试点‘福林贷’后,授信覆盖升至56%,贷款总额800余万元。”10日,面对全省40个林业重点县区的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三明市梅列区饱饭坑村村主任邓毓权指着四周郁郁葱葱的竹山说。
        当天,省金融办会同省林业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在三明召开全省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暨“福林贷”林业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模式现场推广会。
        2014年,三明在全国率先推出15年至30年期的林权按揭贷款,解决了林业大户贷款问题。然而,当地90%以上山林林权分散在林农手中,但林农林权小额分散,银行监管、处置难,致使90%以上的林权贷款授信集中在国有林场与林业大户手中。
        去年10月,为进一步盘活一家一户的零星分散林业资源,三明市政府与当地农商银行合作推出“福林贷”。
        “由村委牵头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贷款林农按一定比例交缴保证金,由林业合作社为林农提供贷款担保,林农以其同等价值的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按林农出资担保基金最高10倍放大,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贷款,一次授信、年限3年。贷款月利率由之前的8‰以上降至5.9‰,符合林业贴息政策的,实际利率只有约4‰。”三明农商行行长苏朝强说。
      梅列、三元两区试点后,今年6月底在全市推广,目前已授信96个村,已发放贷款77个村、693户、6881万元,预计今年仅“福林贷”可新增林农贷款10亿元以上。
        面对小额分散的贷款,风险如何控制?
      “通过引入诚信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和帮促机制,创新处置机制,形成合作社内部既相互约束又互帮互助的闭合风险防控体系。”三明市政府党组成员陈瑞喜说,对申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村民,以诚信为门槛,有不良嗜好的不能加入,同时利息、授信倍数都是以诚信为依据;如果第一年信用良好的,第二、三年贷款比例放大,不良超过15%时停止放贷;一旦出现不良,社员之间可通过互帮互助避免被集体罚息;改变以往出现不良后林权由银行处置的办法,而是按协议约定在合作社内部公平公正处置。
        这一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普惠金融模式,获得各方认可。
        省农信联社理事长余军表示,福建农信将把涉林信贷产品全部整合为“福林贷”系列产品,并在全省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