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再出台16条措施“稳增长”

02.03.2016  08:23

  青海新闻网讯 2月29日,记者从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突出重点,优化服务,精准发力,西宁市在去年下半年出台的28条稳增长措施的基础上,又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16条稳增长措施,对于正向引导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稳定经济增长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措施》紧紧围绕西宁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当前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推项目、减负担、强扶持、促技改、优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6条“含金量”较高,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有力措施,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措施》中明确表明,将不断加快推进企业释放和扩大产能,重点以稳定存量负荷、恢复停运负荷、启动新增负荷为目标,抓好春季企业生产组织和因节日放假停产企业的节后恢复生产、季节性停产企业的启动生产。

  充分利用好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5亿元轻工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进轻工企业扩大产能、提升效益。

  设立1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发展,力争撬动银行及社会资金3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光伏、锂电、钛合金、铝加工等行业提升效益,积极培育高新技术、生物制药等行业发展壮大。同时在促进和稳定就业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加快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性程序和环节,全力推进177项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一季度开复工率达60%以上。

  此外,在加快专项资金到位、建立产业对接激励机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创新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促进住房市场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出台行业稳增长新政策、加强督查问责力度等,出台了若干政策措施,保证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