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向青海银行反馈巡视情况
7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刘山青、副组长李春杰向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丽传达了骆惠宁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听取2015年首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视情况。刘山青代表巡视组向青海银行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王丽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刘山青指出,青海银行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持续发展。但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行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在廉政教育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执纪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纪委班子不健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较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没有落实。总行及各分行普遍存在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单据未全面反映其事由的现象。违规发放福利问题仍然存在。少数中层领导干部“靠行吃行”,利用贷记卡为亲属和他人谋取私利。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存在以内部规定代替《招投标法》的问题。
刘山青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青海银行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二是坚持从严执纪,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三江贷记卡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贷记卡授信审批、管理使用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坚决纠正以内部规定代替《招投标法》的问题。
王丽表示,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骆惠宁书记讲话精神,正确对待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抓好整改。一是深化认识,正确对待。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从严处入手、从实处着力,抓好整改工作。二是落实整改,逐一解决。建立整改“销号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抓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银行发展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此推进青海银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