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青海”建设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联合主办,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新闻网、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西宁电视台协办,今年下半年举办第二届“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届“最美青海人”的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第二届“最美青海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和民族团结六类,在以上六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我省公民或在我省创业发展的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等,其事迹令人感动,群众认可度高,均可参与“最美青海人”推荐评选。“最美青海人”候选人从各行各业中推荐评选,品学兼优的未成年人也可作为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种类别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不再推荐为候选人。
按照属地(系统)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州、省直机关、省军区和武警青海总队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通过层层筛选、优中选优,由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确定50名公众推荐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事迹突出、得票较多、群众公认的25名正式候选人提交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共表彰10名“最美青海人”,其余10名正式候选人授予“最美青海人”提名奖。
为扩大评选表彰活动覆盖面,欢迎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向本地区(系统)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踊跃推荐“最美青海人”候选人,推荐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青文明办〔2015〕47号)。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第二届“最美青海人”推荐活动。
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明办),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6号,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482739、8482512,电子邮箱qhswmb2739@163.com。
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