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孕妇遇上“赤脚”医生开错药致胎儿死亡

15.10.2014  13:25
核心提示:粗心女子遇上粗心医生,怀孕27周的她因为吃错药被迫引产。女子将村里的赤脚医生告上法庭,索赔21万余元。此案今天上午在通州法庭开庭审理。今年5月3日,25岁的钱女士因闭经并伴有腹痛,来到村中高某的诊所就

粗心女子遇上粗心医生,怀孕27周的她因为吃错药被迫引产。女子将村里的赤脚医生告上法庭,索赔21万余元。此案今天上午在通州法庭开庭审理。

今年5月3日,25岁的钱女士因闭经并伴有腹痛,来到村中高某的诊所就医。高某经诊查后给钱女士开了2盒头孢、1盒安乃近及1袋干酵母片。钱女士服用后未见好转,于6月3日再次去了诊所。这次,高某开了脉血康3盒、头孢氨苄3盒,但钱女士的症状仍无任何缓解。最后,钱女士去正规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竟已怀孕27周,因之前吃的药会导致胎儿发育畸形或死亡,钱女士被迫选择引产。手术中发现胎儿已死亡,性别为女。

钱女士认为,高某在两次诊断中并没有认真诊查就开具处方药。自己在误食后胎儿流产,给自己身心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高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1万余元。

今天,仍卧床休养的钱女士并未到庭。其代理律师在庭上说:“原告依法享有生育二胎权利,本也希望再生一女儿,由于被告误诊、误治,给原告一家带来巨大的打击。”律师称,脉血康可以用来治疗闭经,在说明书中明确标注“孕妇禁用”。被告不是专业医师,无行医资格更不能开具处方药。

究竟高某有没有误诊?其在庭上还原了另一版的“行医经过”。

她和丈夫来我这治闭经,我一号脉就问她是不是怀孕了?当时她和她丈夫很肯定地跟我说‘我们去医院查过了,没怀孕,您就放心治吧!’我就按闭经给他们开了药。”据高某称,第二次服用脉血康后,钱女士去医院查出怀孕,后来她和家人来找自己私了。其婆婆说:“你有责任,我们也有责任,那就医疗费各承担一半。”后来,为了去医院做引产,钱女士向自己借了5千元。

钱女士已经生养了一个4岁的男孩,既然是第二次怀孕,为何没有任何察觉?其代理律师称,钱女士没有强烈的妊娠反应,加上自己身体较胖,所以没有察觉自己怀孕。法官询问,在去高某处看病前,钱女士有没有去正规医院检查?律师明确回答说:没有。

我就是过于相信她的话了,”高某在庭上为自己“喊冤”。当庭,其向法院提交了卫生局发的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和村卫生室的营业资格证。据其介绍自己已经60岁了,在通州区王各庄村行医40多年,以前是生产大队里的医生,就是俗称的“赤脚医生”。后来大队没了,他就自己出来开诊所单干,行医多年,也没给别人瞧错病。

对高某提交的两份证据,原告律师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乡村医生资格证的有效期为5年,高某的资格证已经超期16个月且没有再申请。所以该证书无效,无法证明高某有行医资格。此外,在村卫生室的营业资格证上,并没有登记高某的姓名。对此,高某称自己申请的新资格证正在审核中,还没拿到手。

因高某所在的卫生室属于村委会,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将村委会追加为共同被告。今天上午,追加的被告村委会并未到庭应诉。庭后,记者从高某处了解到,村委会不愿意出面担责任。

庭后,高某感慨道:“这年月好人不能做啊!我就是太信任病人了,吃一堑长一智,现在人心都坏了,以后该怎么看病就怎么看。

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