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谣格祺伟等5人受审曾炒作黑社会强拆等
格祺伟受审湘法摄
庭审现场湘法摄
中新网长沙2月11日电(通讯员 王燕 肖文淑 记者 傅煜 )11日,湖南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网络大谣格祺伟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格祺伟,湖南祁东县人,2004年从某高校新闻专业本科毕业后,曾以自由撰稿人身份获取稿费营生,自称全媒体记者,在媒体圈小有名气。打着“意见领袖”旗号,这位“80后”青年借助其网络影响力,以进行“舆论监督”为幌子,到处收集所谓负面信息,随意夸大事实、恶意炒作,疯狂非法敛财,在当地“称霸一方”。
2011年,格祺伟在其同伙、时任现代消费导报社副社长张桓瑞的授意下,顶着该报新闻中心副主任头衔非法从事“采访报道”活动,参与炒作一系列网络敏感热点事件积聚人气。如“衡阳市石鼓区政府请200余名黑社会成员强拆民居”、“长沙湘雅医院出动80余名保安对死者家属进行围殴”等谣言就由其制造传播。2013年,格祺伟及其团伙在中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落网。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0年开始,被告人格祺伟利用其网络影响力谋取非法利益,同时蓄意夸大事实,无中生有编造事件制造网络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2011年开始,格祺伟等5被告人运用各种手段收集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负面信息,由被告人张桓瑞选题,然后安排其他被告人对涉事单位进行采访、写稿,以新闻补充采访函的形式发给涉事单位。利用涉事单位、个人害怕舆论压力的心理,迫使涉事单位、个人找被告人一伙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被告人张桓瑞等人以删除负面报道或不再跟踪报道为由,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式,以做“广告”、“宣传”的名义索取钱财。
公诉机关认为,格祺伟等5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分或合,以在网络等媒体上发布或删除负面消息等方式,威胁、要挟他人,索取钱财,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格祺伟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同时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应该数罪并罚。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