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帮忙带孩子“带孙费”给吗

03.11.2017  07:53

  青海新闻网讯 目前,年轻父母因工作繁忙,请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帮助甚至代为抚养第三代成为普遍现象。那么,“带孙子”是老人天经地义的事,还是一种可以化为货币的劳务呢?近日,家住大通县的王女士致电晚报社区周报《社区法官》栏目,反映自己的婆婆因为帮自己带孩子而被要求支付“带孙费”,她想知道这有法律依据吗?

   事件回放

  王女士5年前与丈夫结婚生下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小男孩,因为王女士是一名销售人员,平时工作非常忙碌,孩子一岁后王女士就将孩子放在了婆婆家,请婆婆帮忙带孩子,当时婆婆也很高兴,还让王女士放心,她一定会带好孩子,将孩子安顿好后,王女士就专心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当中,周末空闲的时候她也会和丈夫一起去婆婆家看孩子,就这样平静地过了4年,孩子也已经长大,一个周末王女士照常回到婆婆家看孩子时,婆婆突然向王女士提出,要求她支付这4年的“带孙费”,共计5万元,王女士懵了,之前婆婆也从没提过这方面的事情,毕竟5万元也不是个小数字,和婆婆沟通无果后,王女士想知道婆婆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答复

  据此,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说,索要“带孙费”只是对老人劳动的一种价值认可,老人给子女带孩子本就不是天经地义的。不论从法律层面上讲,还是从道德范畴上说,老人都没有责任和义务来帮助子女带孩子。老人帮子女带孩子,纯属情感自发、亲情上的考量只有“带孙承诺”,而没有其他明确的约定,若要形成“劳务关系”,必须要有明确的协议。从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来看,祖父母与父母之间就孙辈抚养一事,一般碍于亲情,不会约定双方之间为雇佣、被雇佣的关系,而是约定俗成地把孩子交由祖父母带,父母支付一定的孩子抚养费用,祖父母基于亲情,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此种情形更加符合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要件,所以如果老人要求支付“带孙费”,双方必须有明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