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

22.04.2015  11:11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一些县乡机关出现了“招人难”、“不愿留”的情况,如何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考录工作,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成为摆在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破解难题,日前我省出台了《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适当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保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稳定等方面,破解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解题方式一:适当降低考录门槛

  从2015年起,凡国家为我省划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含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公务员考录,将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放宽年龄条件、调整户籍限制比例、不限工作年限和经历、设置双语职位等8项举措,适当降低门槛。

  解题方式二:扩宽考录来源渠道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到艰苦边远地区扎根工作,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录力度,从今年起,力求在3年至5年内,定向考录比例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同时,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以及优秀工人、农牧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力度。

  解题方式三:保持基层队伍稳定

  除了切实关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新录用的公务员外,我省出台规定,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与招录机关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录用到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乡镇和一线人员编制,不得以借用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每次不超过3个月,累计不超过6个月。借调时间不计入被借调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时间。

  解题方式四:更加适合基层需求

  我省将按照基层实际需要等特点,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科学设计县乡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积极推进为基层单独命制笔试和面试试题工作。对少数民族地区语言能力有双语要求的职位,可进行相应的语言测试。

  解题方式五:依法考录确保素质

  坚持依法考录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全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等干部标准,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注重把好思想政治关,保证基层公务员队伍整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