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举行表彰获得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25.07.2015  02:10

2009年10月23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出席并作讲话。副省长马顺清主持会议。会上,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传达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和省委常委会精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廖文顺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向受国务院表彰的3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发了奖牌。省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成员,各州地市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及我省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出席会议。

多杰热旦在讲话中指出,就贯彻全国两个会议精神及省委常委会精神继续推进创建活动突出具体要求。他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全国60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经验,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极端重要性,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深化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巨大成就的系统总结;深刻领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本经验的科学概括;深刻领会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极端主要性的深刻阐述;深刻领会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多杰热旦强调,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不断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需要,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明确创建主题、创新创建载体、营造创建氛围、注重创建实效,把创建活动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与保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进一步突出创建活动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实际效果,使创建活动更加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多杰热旦强调,开展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创建活动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模范集体代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海,模范个人代表省广播电台主任播音员羊见措做了大会发言。

副省长马顺清就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创新方法,切实搞好以争创“模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三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