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禁毒战 西宁市两级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26.06.2015  11:20

  青海新闻网讯 6月24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新闻媒体通报西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2010年至今,西宁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案件1088件1426人,其中生效的906件1123人中,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包括死刑)92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58人;10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91人;5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730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41人,重刑率为30.36%。

  据了解,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有着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呈持续增长的状态;累犯、再犯、前科、吸毒人员所占比例大;女性涉毒犯罪不容忽视,占10%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85%以上,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占到4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5%;共同犯罪比例突出;毒品藏运手段狡诈诡秘,贩毒反侦查意识强;以贩养吸所占比例较大;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仍然是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毒品类型,甲基苯丙胺片剂、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等特点。形成上述特点,其利益的驱动性是毒品犯罪的重要诱因,收入的巨大差别性是毒品犯罪的经济动因,个人思想的蜕变性是毒品犯罪的内在原因,强烈的成瘾性是毒品犯罪的心理动因。

  由此,西宁市两级法院在打好禁毒战的过程中,以贯彻《禁毒法》为重点,紧密结合审判活动,完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特别是对于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应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以此正告毒品犯罪分子,停止一切毒品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劝告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