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延期

01.01.2017  18:31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方便更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7年1月31日,缴费期截止后将不再受理。

  据了解,我省为劳务输出大省,西宁市城乡居民中有较多在外务工者。由于这部分人群在春节前才能返乡,为体现以人为本,方便于民的精神,保证城乡居民及时缴费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经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同意,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7年1月31日。

  市社保局提醒尚未参保居民请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业务,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将不再享受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参保手续办理如下:新参保城镇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人户分离的到居住地)、具有省内户籍在西宁市居住的居民持本人身份证(二代)和户口簿(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新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新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时须准确提供个人基本信息,以便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已参保的城镇居民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二代)直接到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缴费;农村居民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或户口簿到村委会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