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开展犬只专项整治行动

03.04.2017  18:14

  青海新闻网讯 为主动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职责,针对全市违规养犬、一户多养犬、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只、公共场所遛犬等现象,进一步推进养犬管理工作,西宁市公安局从4月1日起开展为期15天的犬只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4月1日起全市各分(县)局派出所将对辖区内进行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居民住宅小区、校园、医院、公园、广场、河道等公共区域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麒麟湾及小游园、新宁广场、中心广场、滨河路沿线等区域),组织犬管民警在遛犬高峰时段加大巡查力度,积极会同辖区城管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并设立禁养区域标识;对一户多犬、不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遗弃犬只,不束犬链遛狗,携犬进入禁止区域等违规养犬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辖区内(含养犬管理一般区域)饲养的烈性犬进行一次清理登记,严格按照《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广泛开展犬只登记、投诉、巡查、查处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工作时间,在大型社区,人员集中小区通过多种服务措施,促进群众理解、支持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养犬管理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养犬办公室将对各分(县)局派出所辖区重点管理区内的住宅楼、宠物医院、宠物商店等场所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对未按照市公安局要求开展工作,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效果较差的单位,随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