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CPI涨幅居36个城市中游 居全国第17位

17.08.2014  00:07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获悉,1-7月,西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2.3%,涨幅同比回落2.6个百分点,涨幅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位居中,居全国第17位。

   食品类价格主导CPI走势

  1-7月,西宁食品类价格上涨2.8%,影响CPI上涨1.07个百分点,对CPI上涨的贡献率为46.5%,依然是影响CPI变动的首要因素。

  影响食品类价格的主要因素有:粮食价格稳中有升,2014年受国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影响,加上种植成本不断攀升,粮食价格继续小幅上涨,比上年同期上涨5.0%;牛羊肉价格涨幅持续回落,猪肉价格低位徘徊。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2.4%,下拉CPI0.21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4.0%,同比呈先抑后扬走势;干鲜瓜果类价格高位运行,价格上涨14.3%;菜类价格小幅下降,菜类价格下降2.5%,下拉CPI价格总水平0.11个百分点。

  烟酒价格多年来首次下降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价工作,多次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同时要求各部门从年初加大价格调控力度,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与此同时,“八项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遏制了高端消费,受“三公消费”下降影响,烟酒类价格多年来首次下降,白酒类价格下降5.1%。

   租房住店居住类价格上涨

  1-7月,西宁居住类价格上涨4.6%,影响总水平上涨0.77个百分点,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9.4%。在旅游类消费中,旅行社收费上涨23.2%,住宿上涨26.2%。另外,1-7月,家用电器、文娱用耐用消费品价格普遍下降,其中家庭设备价格下降9.7%,文娱用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