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群防群治安全网 西宁把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纳入火灾预防体系

22.08.2014  10:14

  青海新闻网讯 消防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只有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西宁市把与群众工作联系最紧密的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纳入火灾预防最基础的网络体系,构筑群防群治安全网。

  2013年,全市共发生865起火灾事故,其中发生在派出所、居委会负责监督的辖区居民楼院占283户,占火灾起数的33%,派出所的监管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仍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区,这些场所普遍存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消防设施薄弱、逃生自救能力差等问题。由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警力有限,管理触角难以延伸,需要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强社区、农村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西宁市公安局从维护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出发,及时出台了《西宁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这是公安机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实际举措。

  据介绍,为切实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西宁市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范畴,纳入对派出所检查、指导、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同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派出所要实行消防工作所长负责制,并明确一名副所长分管消防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监管。各分县局针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特点,要将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分解到社区民警,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出相应的检查、考核和奖罚标准,逐步形成所领导负责,社区民警抓落实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凡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辖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派出所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提高全市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