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4.09.2016  14:43

  9月13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召开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委医政医管局、中藏医药管理局、妇幼健康服务处、基层卫生处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分别提出了相关要求,省人民医院代表医疗机构作了承诺发言,委副主任李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依法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质量,净化了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目前部分卫生计生部门仍存在重许可轻管理、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不力等问题;部分医疗机构行业自律不够,超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存在;部分小型医疗机构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而故意违法违规或打“擦边球”的情况时常被曝光、被举报。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执法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维护行业形象的高度,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医的要求和此次监督检查任务内容,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及时部署。要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作为抽查的重点,成立组织机构,主管领导带队检查,强化督导,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做到守责、履职、尽责。对自查和整改不认真、监管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力以及徇私枉法等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积极宣传有关工作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邀请媒体跟踪报道查处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会议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检查表,逐项逐条扎实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要正确对待此次专项检查,理性认识监督执法机构上门检查,积极配合,尊重执法人员。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严格依法行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不留情面,严肃查处。要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将专项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强化与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沟通协作,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擅自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行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熟知专项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依法服人、依法规范。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不受干扰,秉公执法,自觉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积极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逐一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对检查发现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省和西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卫生监督所所长和主管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省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主会场会议。海东市、各自治州、县(市、区、行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附件:1. 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相关工作链接.doc

          2.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