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认真开展社会用文治理整顿工作

29.07.2016  19:10

针对省民宗委督查组提出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中存在的问题,近日,海西州组成督查组,深入格尔木市、都兰县等六个地区,对窗口单位、街道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牌匾的蒙藏汉三种文字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社会用文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 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力推动了蒙藏汉三种文字社会用文更加准确规范,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提供了社会用文保障。如天峻县将市面用文整改纳入县城街道景观建设项目,解决了个体工商户重新制作门牌的费用,避免了可能由此带来的纠纷。现已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汽车站等场所的社会用文整改工作,其余市面用字整改将于10月前完成。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整改落实。 各地区认真组织开展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蒙藏汉三种文字社会用字整改工作。如都兰县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共领域规范使用蒙藏汉三种文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三是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区将蒙藏汉三种文字的规范使用纳入城市管理和广告管理范畴,组成检查组,对辖区的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街面、公共场所、宾馆、车站等地牌匾中蒙藏汉三种文字用文及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如德令哈市重点督导检查了20个窗口单位、7个大型农贸市场、14家宾馆、8个小区、5家银行及部分个体商户,对存在的用字不规范、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整治。格尔木市翻译审核了500多个牌匾和200多个交通路标。截至目前,都兰县各单位70%的门牌实现了用字规范化,60%以上个体工商户的牌匾完成整改,其余的正在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