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赖”,无处躲藏

26.10.2016  19:40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海晏县法院在执行立案后,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对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根据该规定,海晏县法院设立专人负责上传和发布被执行人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避免给当事人或其他人造成负面影响,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后,及时将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在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同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扩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让“老赖”,无处躲藏。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