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评估组来我省开展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

28.12.2017  02:18

  12月21日—23日,文化部第十二评估组一行5人,来我省开展省级馆的实地评估和基层馆的评估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反馈意见等方式,对省图书馆进行了实地评估,对大通县图书馆、海南州图书馆、尖扎县图书馆评估情况进行了抽查。

  21日,听取了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关于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及评估定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和省图书馆关于自评情况汇报。23日,评估组对此次评估情况向我厅进行了意见反馈,对我省评估工作和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青海省50个公共图书馆全部参加评估定级,参评率为100%,在西北三省中参评率为第一。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有保障、有考核、有监督。制定了《青海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和《青海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全省公共图书馆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建设,各级财政每年拨付的免费开放资金均全部到位,充分保障了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免费开放服务有提升、有创新、有亮点。新馆建设工程是全省公共图书馆整体实力提升的重要支撑。藏区“两馆合一”项目有力推动了藏区图书馆事业发展。“流动服务”因地制宜,使公共图书馆效能得以充分体现。依托三大数字工程,图书馆数字化工作初显成效。定级图书馆数量、质量均有所提高。评估组认为,省图书馆馆舍扩建,亮点频现;加大投入,进展明显;新颖功能,西北第一;少儿服务,堪称一流。同时,评估组也对我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晰各级政府分担机制,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管制建设、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均衡发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根据文化部要求,今年2月至9月,我厅成立两个评估组对全省州、县级公共图书馆开展了评估定级工作。经初评、复评,最终确定推荐17个州、县级图书馆为上等级公共图书馆,报文化部参加评估定级认定工作。

  (厅公共文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