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下发通知严格纠正春节期间不正之风

20.01.2016  19:34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严明纪律,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将春节期间纠正不正之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及时研究、严密部署、提前警示,制订专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保持强有力的工作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春节期间发生的利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公款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要扭住不放,严格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辖区法院和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