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甘德县法院接到劳动仲裁部门电话后,院长曹海臣当即放下手头工作,只身前往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聚集的政府门口,从法律、情理上说服当事人,聚集人群从政府门口散去,双方当事人均选择了由县法院处理该案。院长曹海臣要求立案庭、审判庭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打破常规,进一步落实为民、便民、利民的法律措施,快立快结。立案庭当日通过口头起诉、当即立案、口头答辩的形式, 在一个小时内即完成了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移送审判庭审理。
副院长彭景远接手该案后,通过对比起诉笔录、答辩笔录,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分歧主要在于赔偿的主体、如何赔偿、过错责任以及赔偿金额。针对原告的诉求,主审法官引导原告详细陈述每一项赔偿项目的数额及其事实理由,通过耐心讲解法律,使原告认识到其所要求的882510元赔偿金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并引导原告逐渐确定了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对于被告,主审法官了解到受害人系被告的学徒,跟随被告学艺近四年后,遂从情理、法律两个方面入手,说服被告体恤原告的丧子之痛及受害人母亲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的事实,尽力赔偿以抚慰原告精神的伤痛。经过长达五个小时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终于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坐在一起协商解决纠纷。经过主审法官从中斡旋,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支付原告方共计42万元的赔偿金,并于第二天先期支付20万元。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后,时间已届凌晨2点,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及时化解。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甘德法院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不断以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服务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