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制定印发

22.09.2015  11:20

   近日,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牵头省扶贫开发局、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和青海银监局,制定印发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

  该《方案》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生产经营能力、有金融服务需求的贫困户为金融扶贫主攻目标,以扶贫开发各类经营主体为主要对象,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体系,助推青海省三年整体脱贫总体目标的实现。

  根据《方案》,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以扶贫开发小额贷款和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为金融支持主要方式,重点支持全省39个贫困县中有生产经营能力,有金融服务需求的贫困户和能带动贫困户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企业和能人大户实现脱贫致富。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贷款,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优势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支持,按每吸纳一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特色优势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贷款期限3年以内执行优惠利率。

  为保证青海省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方案》从摸清贫困户基本情况,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创新扶贫开发贷款管理机制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实施步骤和工作目标,并要求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运用再贷款工具支持精准扶贫、执行优惠的贷款和再贷款利率、增加再贴现转授权窗口、增加扶贫风险防控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