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代表团建议给予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省特殊优惠政策

15.03.2017  15:35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通过差别化政策来引导和促进各种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为全面开展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可持续发展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建议中说,近年来,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在普惠金融发展路径方面进行了积极创新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16年,被列为全国唯一的省级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省份以来,通过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基层金融服务机制,创建“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等重点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欠发达民族地区特色的“青海模式”,有效助推了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建议中指出,由于历史积淀、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制约,青海藏区金融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已成为普惠金融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而有效增强藏区普惠金融服务,也是青海藏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环。希望在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信贷规模倾斜、青海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扶持。 ( 张海虎)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13 08:52 编辑:马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