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水利年鉴》(2016年卷)通过终审(图)

29.12.2017  11:19

 

12月28日,《青海水利年鉴》编委会召开会议,终审《青海水利年鉴》(2016年卷),对《青海水利年鉴》(2017年卷、2018年卷)编纂供稿工作提出要求。副厅长马晓潮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张伟、谢遵党参加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编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厅网宣中心汇报了《青海水利年鉴》(2016年卷)编写的情况,《青海水利年鉴》编委会成员单位查阅评审稿,参会单位代表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编委会同意《青海水利年鉴》(2016年卷)通过终审,要求编纂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再与相关单位沟通核实后,印刷出版发行。

会议指出,编纂《青海水利年鉴》是全省水利史志工作的一件大事,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要求。是弘扬先进水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宣传和展示青海水利;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和执政水平的需要。各成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部署上来,把《青海水利年鉴》编纂与供稿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落实人员,协调工作,全力配合。做好《青海水利年鉴》编纂工作。

马晓潮要求做好《青海水利年鉴》(2017年卷、2018年卷)编纂供稿工作。一是坚持标准,强化精品意识。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撰稿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客观地提供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和单位特点,高度负责,潜心研究,认真谋篇,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精益求精。二是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年鉴不同于单位总结,资料、语言、文体、格式都有具体的要求,要严格按照年鉴的编写要求和框架结构安排,制订本单位的编撰工作方案,把好稿件质量关,全面、客观、准确地记录本年度的工作成效。三是落实责任,通力配合。网宣中心制定各年度年鉴总体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把年鉴编纂供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责任到人,确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严格审核把稿件质量,确定好具体供稿人员,加强沟通交流,准确把握组稿要求,全面准确地展示成员单位的工作概况和工作特点,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走弯路。四是提升素质,确保进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编纂供稿人员的业务知识、写作水平的提升,调研和掌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编写规范和时限要求及时提供稿件,确保《青海水利年鉴》按计划成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