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青海湖裸鲤还须重拳加码——专访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
近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湟鱼资源保护取得了很大成效,青海湖复合生态功能正在修复,青海湖湟鱼已成为我省具有社会、生态等多重效应的品牌,必须倍加珍惜并扩大保护成果。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
据张黄元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省政府先后5次对青海湖实施了封湖育鱼,经过35年的立法保护,裸鲤资源蕴藏量从2002年的2592吨增加到2014年年底的50500吨,12年间增长了18.5倍,达到原始蕴藏量32万吨的16%,裸鲤资源得到有效恢复。
张黄元说,虽然裸鲤资源总量大幅增加,但与原始资源蕴藏量相比,差距依然很大。而青海湖裸鲤,是青海湖“水—鱼—鸟”复合生态共生体系中的纽带和食物链的重要环节,在青海湖整个生态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没有一定的资源量做支撑,就会引发复合生态共生系统食物链的断裂,对整个生态系统将构成重大威胁。
要使这一生态系统能够平衡稳定,使裸鲤资源蕴藏量能够逐步接近或达到原始蕴藏量,任务还相当艰巨。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对下一步的裸鲤资源保护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就是要坚持零捕捞的封育政策长期不变,进一步完善机制,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击偷捕、贩运、销售和食用湟鱼的行为。
张黄元说,近些年随着环湖赛的连续举办和对外宣传力度的加大,青海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迅速攀升。尤其今年,央视连续两季直播《湟鱼洄游季探秘青海湖》,在全社会引起了很大反响,不仅宣传了湟鱼,也宣传了青海。人们在认识了解湟鱼繁衍生息艰难的同时,也从另一层面感受到了生态保护对“大美青海”的贡献。慕名而来观看湟鱼洄游产卵壮观景象的游客呈现井喷式的增长。与此同时环湖695公里主要河道集中洄游繁殖的亲鱼也给了违法捕捞者可乘之机。
在多年的湟鱼资源保护中,我省各级渔业执法人员查处渔政案件1568起,销毁非法捕捞船只104艘,销毁网具2.7万盘,已有89人因偷捕、贩运、销售湟鱼受到刑事处罚。但在高利润的驱使下,一些环湖餐饮业、私房菜馆、西宁市周边茶园,冒天下之大不韪,违法偷捕、经营青海湖裸鲤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湟鱼资源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还需下大气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张黄元指出,打击非法捕捞、销售、加工青海湖裸鲤行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还需各级公安、工商、渔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加码,形成整治打击非法捕捞的强大合力,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湟鱼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渔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对重点地区、人员、村社、市场、餐厅等进行严格监管,绝不让不法分子得逞。
张黄元强调,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和2015年省政府48次常务会议精神,省农牧厅已会同公安、工商、旅游等部门,决定对举报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湟鱼的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的范围包括:凡举报违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湟鱼及公职人员食用湟鱼、导游人员诱导游客食用湟鱼行为的,均给予奖励。采取这样一项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青海湖裸鲤资源的工作中来,形成政府与群众联动,齐抓共管,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出“不捕、不贩、不食”湟鱼的良好氛围。(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