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职工志愿者活动全面启动

14.06.2014  01:16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树时代新风,践行“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服务精神,近日,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广大职工中开展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

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将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为载体,根据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志愿者所能和工会工作特点,在单位内部、行业之间、社会层面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具有职工特色的志愿服务。主要包括组织职工积极开展文明宣传主题活动;结合地区、单位、行业实际,组织职工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动员企业技术明星、技能人才开展技术能手“传帮带”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司法系统工会开展权益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教科文卫系统专家学者开展义诊、讲座、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青洽会、环湖赛、清食展等全省大型活动、赛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职工志愿者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通过职工自觉报名参与、公开招募、统一集中组织等形式,建立1-2个富有行业、工会特色的志愿者团队,每年开展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做到有队伍、有制度、有品牌、有活动、有经费、有实效。同时,在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志愿服务新载体、新形式、新机制,增强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效果,着力打造具有工会特点和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工会志愿服务品牌。(宣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