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2项证明事项取消后 证明少了 办事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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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生活中,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需要用各种证明来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合规。其实,证明本身并没有错,只是其中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甚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也混杂其中,给群众办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高龄老人死亡证明、退休人员健在证明、公民姓名证明等等,办事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无济于事,还得种种证明相互佐证,证明自己是自己、自己还活着……近年来,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让群众办事难上加难。
截至记者发稿,《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下发近三个月,取消证明事项的来龙去脉、目前落地落实情况究竟如何……
“减证”更加便民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基础性工作。其中,大部分证明事项取消后,索要单位和开具单位可通过主动核验、实地调查、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办理,不再需要申办人多跑腿了。”青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张文军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审批事项大力精简,制约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突出问题更多体现在各类繁杂无谓的证明上。因此,在此次清理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注重疏解群众企业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证明事项清理是青海省2017年推进“减证便民”取消177项证明事项以来,在全省集中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证明事项专项清理行动。省司法厅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共同商讨无法律法规依据索要证明事项的利弊,研究证明事项取消后的替代方式。经多次协调、反复对接、论证研讨,西宁市、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以及涉及医疗保险的医院处方证明、生育流产证明等32项证明事项。
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经反复摸底、核对汇总,共梳理出取消证明事项133项,其中102项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其余31项由市州政府公布。省政府公布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中,8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两项依据政府规章设定、27项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设定、65项无设定依据。证明事项内容涉及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社会保障、财产收入、医疗卫生、户籍身份、劳动就业、教育服务等。
细化办理方式
为避免证明事项取消后出现行政管理真空,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对证明事项取消后替代方式再次核对确认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函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为此,青海省司法厅前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民政厅和青海省公安厅对接核实,共同商讨证明事项取消后的便民方式,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证明事项取消后办理方式。
为申请保障性住房出具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的证明”取消后,省住建厅提出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的方式,同时,建议将申请人的诚信情况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省公安厅认为取消“亲属关系证明”后,鉴于目前数据库信息还不够完善,办理方式除了申请人提供户口簿证明亲属关系外,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公安机关应当主动提供档案反映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省政府决定公布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37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余项目改为部门间信息核验、提交有效证照、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
办事效率提高
为确保省政府决定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落地落实,日前,省司法厅派出检查小组深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东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北大街派出所、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南滩派出所、西宁市城中区南滩街道办事处、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40多个群众办事窗口,对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通过检查了解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工商登记环节已经取消纳税情况证明、不属于违章建筑证明、法人地位证明;省人社部门在办理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技工院校许可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消防证明。
西宁市人社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年审不再要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人员健在证明、在世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专门的识别软件在手机上就可以认证,此外还采取部门信息核验,公安数据比对等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审核丧葬费和遗嘱抚恤金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亲属证明,凭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其他档案材料就可以办理;取消异地疾病证明、异地突发病证明、异地居住审核证明、异地医疗费发票证明,申请人仅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或者病案首页就可以报销异地就诊医疗费,减少群众来回跑的次数,方便群众办事。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滩街道办事处认真梳理出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取消了涉及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商登记等方面的证明事项。
同时,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时,取消婚姻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证明、家庭住房证明,采取查看有效证件、部门信息核验、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西宁市城中公安分局北大街派出所、南滩派出所已取消变更姓名信息证明、原户籍所在地证明、拆迁证明、同意落户证明。
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取消房产继承过户证明,在申请人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办理遗产房屋过户时只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提供的亲属关系档案。个人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
102项证明事项取消后,群众办事窗口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有了获得感。
仍有问题存在
记者了解到,接受检查的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决定坚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决定》的力度参差不齐。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滩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转发的《决定》,认真梳理出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西宁市城中区南滩街道办事处还将《决定》目录张贴到办事宣传栏,方便群众查询。但有些个别市政府部门、公安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还不了解《决定》内容,普遍存在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流程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比如,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的家庭收入证明已经取消,但办事流程中还没有更新;办理丧葬费和遗嘱抚恤金手续时,亲属关系证明已经取消,但没有更改办事指南。
个别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还要求开具。西宁市城中公安分局北大街派出所、南滩派出所负责人、工作人员反映,《决定》目录明确取消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某些金融机构、就业单位还在索要无犯罪证明。这就让证明事项开具单位犯了难,如果开具证明就违反了《决定》要求,不开具证明就要被老百姓投诉。此外,还存在个别公证机构不认可能够显示亲属关系的有效的户口簿,要求老百姓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亲属证明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