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退出市场尚需时间

12.05.2014  15:00
核心提示:  工商部门称,5月1日前生产的商品可以流通   新商标法明确规定,5月1日起禁止商家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的标志。5月6日,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市场,依旧发现还有一些商家的商品

  工商部门称,5月1日前生产的商品可以流通

   新商标法明确规定,5月1日起禁止商家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的标志。5月6日,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市场,依旧发现还有一些商家的商品以“驰名商标”冠名并投放市场,对此省工商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1日前生产的以“驰名商标”冠名的商品允许流通,5月1日起生产的以“驰名商标”冠名的商品禁止使用。

  5月6日,记者走访了省城西大街百货、阳光女人、大十字百货超市等商场,从销售人员处了解到,部分商品还以“驰名商标”冠名,而且以“驰名商标”冠名的商品还有部分库存。新商标法中禁止商家在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缘何市场还有?记者从省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在西宁市场销售的冠有“驰名商标”的商品日期及商标是5月1日以前的,短时间难以全部销售完,这些产品是允许流通的。但5月1日后生产的商品必须以新商标法的内容为准,必须完成现有产品包装更换,包括户外广告宣传等。

  目前,工商部门整治规范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作者: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