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6月7日开考

17.04.2015  14:15
  4月16日,《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同步出台,结合省情确定了我省2015年高考招生录取各项政策。

我省2015年高考考试形式及科目

高考是国家级统一考试。我省采取“3+x”考试方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我省使用教育部统一试题,新课标方案。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哪些考生可享受加分、优先录取政策 ●阅卷合分完成后公布高考成绩 ●一些关键规定考生要心中有数

(上接A01版)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合卷)。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对口高职 由本省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中职(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如专业考试未合格,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民考民”分藏汉双语、蒙文两类。两类考生的民族汉考(MHK)由教育部命题、制卷、评卷,满分为150分。

藏汉双语考生的数学、综合科目提供藏、汉文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选择用藏文或汉文答题;藏语文由本省命制,满分为150分,用藏文答题。

蒙文考生除外语、民族汉考(MHK三级)外,其余科目为全蒙文试题,用蒙文答题。

这些考生可享受加分、优先录取政策

港澳院校不认可加分,按实际考分投档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2. 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4. 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5. 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在向国家部委属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校投档时,给六个自治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35分投档,给西宁市、海东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

●对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投档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在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阅卷合分完成后公布高考成绩

高考各科答卷实施网上阅卷。阅卷工作坚持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的原则,严格选聘符合要求的评卷工作人员;阅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聘请一定比例中学教师、教研员参与。阅卷期间,对答卷保管、扫描、评卷等场所和关键部位、环节实施无死角视频监控并全程录像,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在阅卷、合分工作完成,省招委确定了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连同高考成绩一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布并免费公开查询,考生也可到考区招办查询,考区招办负责向所有考生发放个人成绩单。

一些关键规定考生要心中有数

●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省级招办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科目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其他须知等内容。招生章程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平台查阅。

●录取时,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以等第呈现),作为考生高考信息的一部分,提供给高校作参考。

●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要接受所申请试点高校的考核、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试点高校考核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试点高校确定的优惠分值的考生,单设批次、单独填报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招委核准后录取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示。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严禁考生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售卖或考生志愿被他人非法操控。严禁考区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人员(包括中学信息管理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收集统计甚至泄露、操控、篡改考生志愿信息,否则将作为严重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处理。

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时间及科目

日期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9:00-11:30语 文 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

藏语文

蒙语文

15:00-17:00数 学外语(高考含听力,对口高职无听力)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