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餐具费仍在收取

14.01.2015  21:11
核心提示:   近来,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反映就餐后被收取了明令禁止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就此,笔者进行了采访,发现读者反映的问题在西宁市不少规模不大的餐饮店内存在——  市民消费时被收

   近来,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反映就餐后被收取了明令禁止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就此,笔者进行了采访,发现读者反映的问题在西宁市不少规模不大的餐饮店内存在——

  市民消费时被收费

  2014年年底,赵女士一家人在西宁市城中区一小炒店吃过饭结账时,营业员告诉她还要收取一次性餐具费。“不是有规定禁止收取餐具费吗?你们怎么还收?”赵女士质疑道。“我们一直在收。投诉也要收。”店家态度强硬。不愿僵持的赵女士告诉店家“收也行,但是一定要在发票上注明这笔消费。”店家见此便声称不收餐具费了,但是说话的语气依然很强势。赵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店家最终没有收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费用,但是心情一点也不舒畅,禁止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规定早就出台了,为什么还有店家如此嚣张!”

  与赵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市民韩女士。她说,前几日与家人在西宁市南小街某大盘鸡店吃饭,结账时被店家收取了一次性餐具费用,在西宁市七一路某石锅鱼店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致电本报称,好像有规定不让收取一次性餐具费,但是由于不敢确定,所以店家要了也就给了,希望报社能够给她一个确切的答案。

  连日来,笔者走访了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城中区的几家餐馆,当提到有没有收取一次性餐具费时,有的经营者显得较为警觉,有的则爽快地承认。

  《办法》 80%市民不知晓

  我省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了《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餐饮业不得以服务费、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包厢费、餐具消毒费、餐具使用费等各种名目收取价以外费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在标价之外加价。已有规定禁止收费,却仍有不少商家我行我素,这其中有什么原因吗?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为了最广泛地了解群众对《办法》的知晓率,笔者选择了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问卷发出后,百余名市民参与了本次问卷,结果显示:51.06%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没有向商家询问过这一问题,80.85%的人不知道《办法》内容。有如此多的消费者并不知晓《办法》中关于禁止收费的内容,难怪店家会明里暗里收取这早已禁止的费用!其实,笔者走访中发现,大多数经营者对《办法》也是不清不楚的。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责怪店家收取《办法》禁止的收费。既然《办法》出台两年来,80.85%的人不知道,大多数店家也不知晓,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是相关部门的宣传没有到位呢?

  投诉可拨打电话12358

  真的是我们的执法部门宣传没到位?监管有漏洞吗?笔者1月8日早前往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具体情况。

  得知笔者来意后,西宁市工商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开始,工商局已经做了相关的工作,例如去餐厅进行日常检查时,对店家和就餐者做好《办法》的宣传,在餐厅的消毒柜、吧台等醒目位置张贴告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并予以监督。在当年年底,店家基本上都不收了,但2014年又出现了反弹,今年他们将加大宣传和监管工作。

  “《办法》实施以来,有没有消费者投诉店家收取禁止费用的投诉?”

  “从前年跟去年来看,投诉电话很少,反馈情况也不多。”就投诉不多这一现象,该负责人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说,消费者不投诉维权的原因在于消费者的心理。第一,涉及的金额少,消费者觉得投诉不划算;第二,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淡薄,怕麻烦;第三,消费者对于法律法规了解太少,不够重视;第四,目前对于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造成基层工作人员不好处理。

  随后,笔者到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进一步了解《办法》实施以来,在宣传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等情况。相关领导介绍,目前《办法》的宣传仍在持续,这是个持久的事情,我们也会在制定并宣传其他规定的同时,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经营者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规范标价,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遇到价格问题,市民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58。

  连接:《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第9条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不得以服务费、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包间(厢)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各种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在标价之外加价。

  第2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34条违反本办法第9条、第21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