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被救助

29.04.2015  16:52
核心提示:   近期,海东市化隆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一只。 2015年3月30日19时30分,化隆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求助:该县雄先乡雄先村村民安某捡到一只受伤的飞禽,需要救助。接报

   近期,海东市化隆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一只。 2015年3月30日19时30分,化隆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求助:该县雄先乡雄先村村民安某捡到一只受伤的飞禽,需要救助。接报后,化隆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安某家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飞禽。经初步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该普通鵟无法自由飞起且两日未进食。化隆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随即连夜将其送往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实施救助。经调查,安某于2015年3月28日晚外出闲转时,在雄先戏台附近发现了这只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的动物,并将其救回家中。由于无法成功给其喂食,所以向外界求助。通过调查发现,安某不存在涉嫌非法猎捕、买卖、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鵟,形似老鹰,尾不分叉,全身褐色,尾部稍淡,两翅下各有一白色横斑。常飞翔高空或者栖息在高树梢。吃鼠类,为农田益鸟,俗称“土豹”,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此次行动不仅成功救助了一只普通鵟,同时也向当地群众宣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求助渠道,加强了警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