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假借相亲骗取彩礼

04.01.2015  13:14
核心提示:   有着犯罪前科的靳某,又起了贪念,与妻子、女儿共同上演了一场假借相亲之名实为骗取钱财的闹剧,最终自己与家人均获刑。  据了解,2014年初,陈某委托亲戚给其子介绍对象,联系到了靳某,靳某为骗取钱

   有着犯罪前科的靳某,又起了贪念,与妻子、女儿共同上演了一场假借相亲之名实为骗取钱财的闹剧,最终自己与家人均获刑。

  据了解,2014年初,陈某委托亲戚给其子介绍对象,联系到了靳某,靳某为骗取钱财,产生了将已婚女儿介绍给对方骗取彩礼钱的念头,并让妻子孔某莲和女儿靳某英(17周岁)配合其实施诈骗行为。计划好后,靳某等三人在城东区曹家寨村一清真饭馆内与陈某见了面,双方见面后陈某表示同意,并将9万元彩礼钱及两枚金戒指交付给了靳某,还约定5日后双方家人在西宁市会面并到内蒙古办理婚事。拿到骗来的彩礼后,靳某便携妻女逃往了新疆某地。事后,陈某发现自己被骗,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上网追逃,公安机关将逃往新疆藏匿的靳某等人抓获归案。靳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城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靳某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靳某系累犯、主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孔某莲、靳某英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而被告人靳某英系未成年人,均被依法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