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综合医改工作亮点(一)

30.01.2018  15:50

  2017年的综合医改,我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省情,大胆探索,持续发力,在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八个方面特色亮点。

  【2017综合医改工作亮点之一】

医疗费用有效控制  看病就医负担减轻

  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强化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印发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分类确定了8个市州和14所省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采取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等九个方面控费措施。同时,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考核问责和奖补机制,定期通报各地区、医疗机构费用指标控制排序结果。严格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公立医疗机构将合理诊疗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截至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同比增幅为7.28%,前四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28.88%。全面完成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工作,入围价格与上一轮中标价平均下降13.8%,与西北四省(陕、甘、宁、新)中标价格平均降低11.02 %。全面执行“两票制”政策,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价格,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实现两票制的药品品规达85.12%。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2017综合医改工作亮点之二】

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进  优质资源下沉基层

  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实施分级诊疗的关键所在。按照国家要求的4种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全省共组建89个医联体。省级层面,依靠省级医院优势专科资源,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诊疗中心,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由省级医院牵头,共组建17个医联体,包括2个省级区域医联体,2个中、藏医民族医医联体,8个专科联盟,5个诊疗中心。覆盖14所省级公立医院、2所民营医院、3所军警医院。市(州)级层面,由市州级医院牵头,联合县、乡等医疗机构,采取托管、签订技术帮扶协议、一体化管理等形式,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市(州)级共组建16个医联体,覆盖18所市(州)级公立医院。县级层面,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重点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共组建56个县域医共体,覆盖74家县级医院、339家基层医疗机构;与此同时,在边远地区积极发展远程医疗。鼓励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实现市(州)、县级远程医疗全覆盖,已开通远程医疗的成员单位有357个。医联体组建以来,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下派到基层医务人员6242人次,开展带教手术1068次,举办学术交流、讲座2771次,开展教学查房4561次,疑难病例讨论3266例。为成员单位检查、检验83626例。开展远程医疗病例1736例,开展远程影像诊断病例4388例。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康复治疗等患者20801人。医联体内培养培训下级成员单位医务人员18272人次,帮助下级单位新成立专业科室数116个,开展新技术、新业务46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