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警”:从海北经验到青海模式

16.11.2015  20:15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在海北调研

  编者按

  法治宣传、采集信息、治安巡逻……海北藏族自治州214个村自2014年4月配备村警,基层派出所多了一个“知根知底”的帮手,不仅分担了派出所一些日常工作,同时对村里的社会治安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点多面广,警力有限,如何从根本上“医治”警力不足等传统难题带来的各种顽症,是省政法部门一直在思索,并极力想破解的一大难题。而海北州“一村一警”工作模式创举,恰好破解了这一难题。

  海北州“一村一警”模式推行近一年半,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动警力下沉、推行村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学习推广海北州“一村一警”模式,决定在全省4530个行政村全部配备村警队伍。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一村一警”从“海北经验”上升为“青海模式”,它是如何运行的?取得了哪些成效?优势在哪里?经过一年的推行,海北州委政法委给出了答案。

  召开座谈会

  

  运行:不脱产的编外警察

  2014年初,海北州委、州政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改革创新,作出了在全州建立村警制度的重大决策,建立“一村一警”模式,即:在全州30个乡镇214个行政村聘用214名不脱产的农牧民村警,作为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辅助力量,协助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工作。

  为规范组建村警队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海北州委政法委组织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多次深入各县及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社,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交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北州村警管理办法》,明确了村警的聘用条件、程序、工作补助、业务培训、纪律作用和管理使用等一系列规定。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和工作实践,“一村一警”机制完善成熟,村警作用逐步显现。

  严格选聘,动态管理,永葆队伍政治本色。在村警队伍组建工作中,制定了明确、规范的村警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选聘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村警由基层派出所选聘、县公安局政审、县委政法委批准、州公安局和州委政法委备案。村警由基层公安派出所直接管理和使用。聘用的村警,都是村里的团干部、退伍军人以及优秀青年,具有良好的群众工作基础,政治可靠,坚持原则,处事公道,能管事、敢管事、会管事。对村警实行动态管理,在严把“进口”的同时,敞开“出口”,制定了科学细致的村警考评体系制度,加强对村警工作的考核;对政治立场动摇、不坚持原则、不履职尽责甚至危害群众利益的村警,坚决清理出村警队伍。

  保障经费,落实待遇,调动村警工作积极性。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村警队伍建设工作并加大投入力度,州、县财政按6:4的比例将村警队伍建设所需各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另外,解决了村警服装等基本装备和档案柜、工作日志本等基本工作所需用品。2015年,用于村警队伍建设的经费达241万元。

  加强培训,岗位锻炼,提升村警工作能力。《海北州村警管理办法》对村警的教育培训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乡镇派出所是村警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承担村警的管理、培训和使用。在培训方面,对村警采取集中培训和上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培训。一是集中学习。乡镇派出所每月对辖区村警集中学习两天,主要学习工作职责、组织纪律、规章制度、保密原则等,使村警清楚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县公安局、州公安局视具体情况每年适时开展集中培训。二是上岗培训。每季度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让村警跟随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接处警进行“跟班”学习,使村警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业务技能和工作要领。

  准确定位,明确职责,摆正身位履职尽责。《海北州村警管理办法》对村警的定位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村警没有独立的执法资格,接受基层派出所管理,协助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行使维稳情报信息员、治安防控巡逻员、流动人口管理员、矛盾纠纷排查员、法制工作宣传员、交通消防安全员和便民利民服务员“七员”职责。

  法治宣传员是村警所承担的“七员之一”

  优势:维稳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一项新举措“落地开花”,并向全省推广,优势在哪里?海北州委政法委在村警工作的运行中总结出了经验:

  建立村警制度,就是健全了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他们的维稳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打通了维稳队伍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村警,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网底”保障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建设村警队伍,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做实基础工作和提升基本能力的有效方法。村警,就是践行抓“三基”、强“三基”的具体体现。

  建立村警制度,是补充警力不足的有效措施。海北州地域辽阔,服务半径相对较大。全州目前共有正式在职公安民警632人,管辖着3.41万平方公里国土,担负起保护29万各族群众安全的责任。村警的选建,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实现了最基层、最边远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有了村警。

  建立村警制度,是深化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村警最大的优势就是“本土化”,村警来自群众、贴近群众,选本村人,为本村服务,熟悉村情、掌握实情,有利于在第一时间深入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与群众需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村警,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宗旨意识的桥梁纽带。

  村警队伍建设是海北州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一项改革创新,目前正在实践中摸索探讨、在实践中健全完善、在实践中磨练检验。村警队伍建设工作中,还存在队伍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识欠缺、劳动报酬偏低、服务半径较大、交通工具缺乏以及对村警队伍的管理使用中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使村警工作不断完善、不断进步,为建设“平安海北”“法治海北”做出积极的贡献。

  下一步,海北州委政法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推动警力下沉、推行村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着力推动警力下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维稳网络体系,做到“基层有人”。认真总结村警队伍建设运行一年多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好村警工作,加强对村警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做到“工作有方”。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海北州正在开展26个社区社警队伍招聘组建工作。

  法治宣传员是村警所承担的“七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