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人员举行宪法宣誓

04.02.2018  16:34

  根据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2月1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举行宣誓仪式。王国生主持仪式并领誓。
  国徽庄严,国旗鲜艳,现场101位宣誓人共同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领誓人王国生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决心和信心。大家一致表示,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推进宪法实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以“四个转变”着力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全面落实,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而努力奋斗。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国生,副主任张光荣、马伟、高华、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建军,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滕佳材,副省长王予波、严金海、匡湧、韩建华、王黎明、杨逢春、王正升、田锦尘、张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进行宪法宣誓。( 花木嵯 原载《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