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11.12.2015  19:05
 

为做好《关于调整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落实工作,针对工作调研中发现的各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执行不统一、报付范围不规范、部分待遇支付和按病种结算执行不到位、控费效果不理想等问题,12月7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5〕695号),对加强各统筹地区贯彻落实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提出五项措施:一是尽快落实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政策;二是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三是规范基金报付范围;四是严格按病种支付方式结算;五是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推进生育保险门诊计划生育和生育医疗费用在总额控制基础上的按病种(组)、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以上措施的实施,将促进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维护女职工权益,促进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顺利平稳运行。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