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建立七项机制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15.09.2017  04:07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果洛州建立七项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一是建立“一把手”领导责任制。 全州各层面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不断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创建工作网络。强化“一把手”工作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州县乡三级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创建引领工作,以创建带动工作,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把创建工作作为各县、机关单位、行业系统的基本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平安单位创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是建立共创共建机制。 各窗口单位加强对行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将创建工作纳入行业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范围;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引导各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支持和促进少数民族学生、群众就业创业;以军警民共创共建活动为载体,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形成了全要素、多领域的军民深入融合发展格局。 五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州县统战部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社区、企业、学校结合职能,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工青妇、工商联等群众团体,组织职工、青少年、妇女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创建工作。 六是建立评选表彰机制。 全州荣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2个、先进模范集体2个、先进模范个人2名,荣获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1个、先进模范集体4个、先进模范个人5个,全州评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33个、先进模范个人31个,评选五星级文明户2791户、最美家庭6户、和谐寺院6座、诚信个体工商户16家。 七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州县每年安排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四年来州县累计落实创建工作专项经费3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