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55万元供养金发放到位

01.12.2014  11:46

      近日,城北区通过社会化发放,已将55名农村五保户的全年供养金共计55.3万元全部发放到个人账户中,确保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其中,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0914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9550元,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元,门诊补助每人每年360元,供养金标准为四区最高。
      据悉,今年城北区通过严谨的筛选将符合条件的55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财政供养,实现了五保对象的“应保尽保”。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工作办法》等政策规定,建立了五保供养对象标准随当地群众收入水平同步提高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其中,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上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0%,集中供养标准为上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0%,保障标准不断提高。